注意:接到管局的最新通知,由于近期管局接到用戶舉報部分網站主頁下方未注明已獲得的備案編號以及鏈接到工信部備案網站(www.miitbeian.gov.cn),要求管局按照《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進行查處。根據《互聯網信息服務管理辦法》(國務院292號令) 第二十二條違反本辦法的規定,未在其網站主頁上標明其經營許可證編號或者備案編號的,由省、自治區、直轄市電信管理機構責令改正,處5000元以上5萬以下的罰款。請各網站主辦者引起重視,認真檢查自營網站及所接入網站的主頁,做好網站主頁備案編號的懸掛和鏈接工作。逾期不處理,后果自負。謝謝配合!